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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芒果体育官方网站古举行“新法规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3-21 09:46:06

 

  芒果体育6月17日,内蒙古举行“新法规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冯晔、自治区司法厅执法监督处处长宁润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郭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黎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宁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等4张清单和新修正的《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5月20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司法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2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版)》等4张清单。2022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3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冯晔、自治区司法厅执法监督处处长宁润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郭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黎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宁,请他们详细解读4张清单和3件新修正的地方性法规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中央驻区新闻媒体和自治区有关媒体的记者朋友。在此,对各位领导和媒体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首先,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冯晔介绍4张清单和3件地方性法规修订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自治区市场监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市场监管方面四张清单和新修正的三件地方性法规的有关情况:

  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等四张清单的情况

  为推动我区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好成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司法厅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2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今年以来,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主动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将出台四张清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细化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等不予处罚情形的判断标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参考依据。《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了情节显著轻微、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以及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监管目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范围,创新完善柔性监管方式,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对于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及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管理、电子商务监管、广告监管、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证认可、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等10个领域,违法行为共计92项。其中以责令改正作为前置条件的58项,其他违法行为34项。同时清单还对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认定标准进行了具体细化,要求区分违法情形实施分类监管,对于符合法定不予处罚情形的行为可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芒果体育官方网站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设置了不得和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32种情形,涉及广告、食品等领域。其中,不得实施行政措施的情形7项;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且自行纠正或在责令期限内改正,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22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市场监督管理目的,可以不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3项。同时,清单还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容缺受理的概念、范围及相关责任,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可容缺受理的“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同时规定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不愿通过容缺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不愿作出承诺的,不得进行容缺受理。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明确了实施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的定义、芒果体育官方网站范围、适用对象及工作流程,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许可需提交的视力证明列为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视为申请人已向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还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张清单将于2022年6月20日起正式施行,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让企业和群众充分知晓政策,充分体现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温度”和便民利企情怀,同时也将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和执法监管实际,进行动态化调整,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11年7月1日施行以来,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区特种设备数量急剧增长,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发展,传统监管方式面临挑战,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增大,《条例》已不能满足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特别是随着《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与上位法规定不相适应,亟需修正。修正后的《条例》共七章51条,规定了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将对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自1996年实施以来,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规定》的内容比较笼统、原则,处罚力度较小,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制止和震慑违法行为;加之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部分规定不符,因此在今年启动了《规定》的修正工作。修正后的《规定》共23条,主要包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界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及法律责任等。重点修正内容有以下三方面:一是针对部分企业执行标准不严,假冒地理标志、商品条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问题,增加关于企业执行标准和标识标志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二是删除了假冒专利、盗版复制等《专利法》《著作权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三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执法实践,整合、充实相关内容,增强了《规定》的可操作性。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对促进自治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调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我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新修订实施,以及十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新需要和新发展,部分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法律冲突,特别是新的投诉热点问题和新型行业突出问题存在法律盲区和漏洞。修正后的《办法》共六章66条,主要内容包括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办法》未采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全“一一对应”的框架结构,而是着重补充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弥补了新型消费问题的规制空白。修正后的《办法》,一方面可以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细化经营者责任,妥善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经营者利益之间的平衡,进一步明确行政部门职责以及消费者组织作用,有效健全消费者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另一方面,通过修法有效增强了法规的可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依法行政。

  下一步,我们也将做好新修正的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学习领会修法内容,准确把握修法重点,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营造良好市场监管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请介绍一下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2版)》的目的意义及具体内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大力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总理强调,要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旨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证明事项,对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全程服务”转变,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放管服”改革目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容缺受理制度,是指申请人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请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窗口可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受理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待申请人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容缺受理模式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审批模式变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2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版)》的出台,标志着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中迈出了坚实步伐。自治区司法厅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持续优化改革成果,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请问编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的目的分别是什么?施行这两项清单是否意味着可以放松对违法行为的监管?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司法厅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目的有三:首先,编制出台清单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客观需要。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梳理了市场监管领域常见的轻微违法行为,细化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等不予处罚情形的判断标准,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依据。其次,编制出台清单是落实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客观需要。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市场主体,除责令改正外,还要求监管部门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使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实现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再次,编制出台清单是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给予市场主体一定容错空间,可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是进一步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还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要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而制定出台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一方面,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通过《清单》予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大幅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了柔性监管新方式,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并非放任不管,而是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用法治温情护航市场主体。对于严重违法、屡次违法等行为,要重拳出击,用法治铁拳筑牢安全底线。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发生的相关违法行为,不适用清单。

  作为对《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进行的第二次修正,本次修正主要有哪些亮点?

  《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自1996年实施以来,对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保护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规定》的内容比较笼统、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处罚力度较小,不足以制止和震慑违法行为,加之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部分规定不符,因此,在今年启动了第二次修正工作。本次修正的内容主要有六大亮点:

  一是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义务,并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工作责任制,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二是明确了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商品条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是明确了对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废旧零部件进行生产、加工、制作、组装机动车辆和其他不符合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标准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四是明确了对被当场查获制假工具、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成品或者半成品的行为,视为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五是明确了对使用假冒伪劣商品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服务,或者作为有奖销售活动奖品和促销活动赠品的行为,视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六是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时,当事人拖延、阻碍履行公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密切关心的问题。此次修正《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和了解的内容?

  此次修订工作,我们主要遵循科学民主立法,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社会共治,注重可操作性的原则,一是将“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组织性质进行了规定;二是细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和要求,将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纳入法条;三是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有关网络服务、公共交通、寄递、殡葬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政策时,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消费者的意见;四是针对消费投诉热点和消费纠纷处理难点问题,首次将预付式消费纳入《办法》,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求偿权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五是针对经营者线上销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进行了规定,并针对经营者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商品完好”规定,提高退货门槛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的“完好”标准;六是对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用服务经营者、摄影摄像冲印业经营者、商品房经营者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并对格式条款、隐私权进行了明确。对邮政、通信、有线电视、加工修理、美容美发、医疗、商品房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细化,首次将家政服务、金融服务的规范纳入《办法》;七是降低了消费者退换货的门槛,将退换货的条件由“经鉴定机构鉴定为不合格商品或者服务的”修正为“商品或者服务不合格的”;八是将消费者由于经营者的故意或过失在消费领域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残疾、死亡的赔偿内容和标准进行了概括化和系统化的论述,提升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法律选择空间。

  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请问这次《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其目的和意义主要是什么?

  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重要补充,是我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自2011年《条例》实施以来,对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颁布实施后,《条例》的有些内容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针对这些情况,这次《条例》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修正:

  一、准确表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比如将《条例》监督管理范围中的“生产”改为“制造”,“维修”改为“修理”,“销售”改为“经营”等,使《条例》的监察范围与《特种设备安全法》保持一致,芒果体育官方网站表述更加准确。

  二、进一步压实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一是对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缺陷产品召回作出更加明确规定。二是完善施工单位书面告知义务。《条例》第十四条中明确了全部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均需进行书面告知。通过施工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能够清晰掌握辖区内特种设备底数,实施更有效的监管,从而最大程度保障安全。三是强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责任。近年来,电梯数量迅速增加,电梯的安全运行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条例》在第二十五条中增设第二款,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保障电梯安全性能、故障处理等方面的责任,并修改与之对应的法律责任,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三、进一步规范处罚依据。将原《条例》中的法律责任由原来的10条调整为3条,在保证与《特种设备安全法》相一致的前提下,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设置法律责任,最大程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同时优化特种设备领域营商环境,促进我区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健康发展。

  各位媒体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散会后可以做进一步沟通交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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